美国流行音乐巨星“王子” Prince Rogers Nelson于美国当地时间4月21日(周四)在明尼苏达州昌哈森佩斯利园家中去世,享年57岁。官方并没有给出“王子”的死因,根据卡沃郡警长Jim Olson的描述:上午9:43,警员们接到紧急求助电话:“警官和医疗团队赶到后,在电梯中发现一名失去知觉的成年男性。第一批赶到者试图给他做挽救生命的心肺复苏术,但已经无法挽回他的生命。他于上午10:07正式宣告死亡。”警方表示会对“王子”的死因进一步展开调查。

“王子”于1958年6月7日出生,他是一个全身燃烧着音乐的人,极为高产的创作者,精通吉他、键盘和鼓,尽管他的音乐无视任何类型,他亦堪称放克、摇滚、R&B与流行乐的大师。他的音乐生涯从20世纪70年代末延续至今年的一场大型场馆巡演,在这个过程中,他被誉为性感符号、音乐神童与自行其是的艺术家,经常挑战公认的音乐行业传统做法。

在一份声明中,奥巴马总统说:“很少有艺术家能够深刻地影响流行音乐的声音与发展轨迹,并以自己的天赋打动那么多的人。作为我们时代最有才华、最高产的音乐家,‘王子’二者都做到了。放克、R&B与摇滚。他还是演奏乐器的大师,杰出的乐队领袖与激动人心的表演者。‘王子’曾说自己是‘逾越一切规则的强大灵魂’,他的精神是如此强大、勇敢,富于创造性,无人能够与他相比。”

“王子”的大部分音乐都是完全由他自己录制,演奏所有乐器,唱所有人声音轨。他的很多专辑都简单地署名为:“制作、配器、词曲、表演:‘王子’”。登台演出时,他就化身为James Brown式的乐队领队:风度优雅、动作敏捷、热情洋溢;把音乐中的自发性与精确性融为一体,极为精彩,比如他在格莱美颁奖礼电视直播中的开场演出与在超级碗中场秀上的表演。“王子”还常常在大型场馆的演唱会之后接上一场深夜俱乐部演出,献上更多音乐。

他有不少怪癖:他喜欢紫色;在有短信的年代之前,就喜欢用“U”来代替“you”,画一个眼睛代表“I”; 他对自己的网络音乐版权极为谨慎;他喜欢一下子发布海量的音乐;他极度注重隐私。即便如此,几乎在世界各地,他都受到众多乐手、听众与几代人的深深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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